乙醯胺酚(Acetaminophen)的基本概念
乙醯胺酚是一種止痛藥及退燒藥。它能夠治療許多疾病,如頭痛、肌肉痠痛、關節炎、背痛、牙痛、感冒及發燒。
如何服用乙醯胺酚?
- 請依照標示或醫師指示服用乙醯胺酚,勿自行增減劑量。
- 勿服用超過建議劑量,因為過量的乙醯胺酚會造成肝臟受損或死亡。
- 請使用提供的注射器、特殊湯匙或是藥杯測量液體藥品劑量。若沒有劑量測量設備,請向藥師拿取。
- 若是治療孩童,請按照兒科劑量,並使用特殊藥劑滴管或口腔注射器搭配兒童劑量表。請仔細按照藥品包是的劑量說明服用。
- 嬰兒用的乙醯胺酚有分成兩種不同劑量濃度,不同劑型有各自的滴管或口服注射器。這些量具無法通用,錯誤的量具可能導致孩子服藥過量,因此,絕對不要將不同嬰兒劑型的量具混合使用。
- 您可能需要在使用前均勻搖晃液體,請依照藥品標示操作。
- 咀嚼錠需要徹底嚼碎才能吞服。
- 請確保拿取口溶錠時手部乾燥。將口溶錠置於舌上,藥品馬上就會溶解。不要將藥片吞下,也不要咀嚼,讓它再嘴裡溶解。
- 若服用發泡顆粒,請將一袋的發泡顆粒蹈入至少4盎司的水裡。攪拌均勻後立即飲用。為確保服用完整劑量,飲用完畢請在杯子裡再加少許水,輕輕搖晃後一飲而盡。
如何保存乙醯胺酚?
乙醯胺酚最好保存在室溫、乾燥或避光處,不可將其置於浴室或冰箱內以防藥物損壞。不同牌子的乙醯胺酚會有不同的儲存方式,請務必詳閱藥物說明書或諮詢藥師以了解如何保存,而為了安全起見,請將藥物放於兒童、寵物無法觸及之處。除非醫師或藥師有指示,否則不可將乙醯胺酚沖入馬桶或是倒入洗手台。
乙醯胺酚(Acetaminophen)的注意事項與使用禁忌
若您有以下情形,請在服用前告知您的醫師或藥師:
- 告知醫師您是否正在懷孕或哺乳,因為孕婦的服藥指示會有所不同。
- 告知醫師和藥師您正在服用的處方藥、非處方藥、維生素、營養補充品以及草藥。
- 告知醫師您是否對乙醯胺酚過敏,或者對其它任何藥物產生過敏反應。
- 告知醫師您是否有其他疾病或正在進行的醫療療程。服用過量的乙醯胺酚會使肝臟受損,甚至死亡。若您出現噁心、胃上部疼痛、搔癢、食慾不振、深色尿、黏土色的大便或黃疸,請通知醫師。
若您曾經患有酒精性肝病(Cirrhosis,又稱肝硬化),或是1天飲酒超過3杯,在沒有醫師建議下,請不要服用藥物。因為會增加肝臟代謝藥物的負擔,可能提高肝臟受損的機率。(延伸閱讀:台灣國病你中了嗎?肝炎知多少、ABC型肝炎的原因、症狀與治療)
出現下列症狀的話,請聯繫您的醫師:
- 使用3天後仍持續發燒。
- 使用7天後疼痛無改善。
- 皮膚起疹子、持續頭痛或任何發紅腫脹。
- 症狀變糟,或演變成其他新的症狀。
- 乙醯胺酚可能使尿檢中的葡萄糖檢驗結果異常。若您有服藥,請告知醫師。
對孕婦或哺乳中的媽媽有影響嗎?
目前尚未有充足的研究顯示乙醯胺酚對孕婦或哺乳中的媽媽具有風險,不過在用藥前請先諮詢醫師,以衡量藥物可能帶來的療效和風險。
根據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的懷孕用藥分級制度,此藥品的分級是C。
- A:無風險
- B:輕度風險
- C:中度風險
- D:高度風險
- X:絕對禁止
- N:未知
服用乙醯胺酚(Acetaminophen)的潛在副作用
使用乙醯胺酚可能會有以下副作用,不過並不是每個人都會產生副作用,且下列不包含所有可能的副作用,若有任何疑慮,請詢問醫師或藥師。
- 噁心。
- 胃痛。
- 搔癢。
- 食慾不振。
- 深色尿。
- 黏土色的大便。
- 黃疸(Jaundice),皮膚或眼睛發黃。
- 如果有任何過敏反應的跡象,例如:蕁麻疹(Hives)、呼吸困難、臉部、嘴唇、舌頭或喉嚨腫脹,請立即尋求醫療協助。
少數情況下,乙醯胺酚會造成嚴重的皮膚過敏反應,且可能致命。即便先前服藥都沒發生過任何異常反應,也有可能會突然發生不適症狀。因此,若服用後出現皮膚發紅、起紅疹、刺痛或脫皮,請立即停藥,並通知醫師。若您出現上述症狀,未來就不應再服用任何含乙醯胺酚成分的藥物。
使用乙醯胺酚(Acetaminophen)的潛在交互作用
什麼藥物會和乙醯胺酚產生交互作用?
乙醯胺酚可能會與您正在服用的藥物,引發交互作用,影響藥物的吸收或產生嚴重的副作用。為避免任何潛在的交互作用,您應該列出正在使用的所有藥物,包括處方藥、非處方藥與草藥產品,並告知醫師和藥師。安全起見,未經醫師同意,不要擅自更改或停用藥物。
食物與酒精會與乙醯胺酚交互作用嗎?
乙醯胺酚可能會和食物或酒精產生交互作用,影響藥物吸收或增加嚴重副作用發生的風險。欲了解特定食物或酒精和此藥物的交互影響,請洽詢醫師或藥師。
什麼樣的身體狀況會影響到乙醯胺酚?
特定身體狀況下使用乙醯胺酚 ,可能會使身體狀況惡化或影響藥物運作。因此讓醫師及藥師充分了解目前的健康狀況,是非常重要的。
乙醯胺酚(Acetaminophen)的建議用量
以下資訊不代表醫療建議,服藥前務必詢問過醫師和藥師。
成人劑量
成人發燒常用劑量
注射用藥(Parenteral)
- 體重高於50公斤:每6小時靜脈注射1000毫克;或每4小時靜脈注射650毫克。
- 單次最高劑量:1000毫克。
- 最低間隔時間:4小時。
- 最高劑量:24小時內4000毫克。
口服(Oral)
- 速效劑型:每4~6小時1劑,1劑325~1000毫克。
- 單次最高劑量:1000毫克。
- 最低間隔時間:4小時。
- 最高劑量:24小時內4000毫克。
- 緩釋劑型:每8小時1劑,1劑1300毫克
直腸給藥(Rectal)
- 每4~6小時650毫克。
- 最高劑量:24小時內3900毫克。
成人疼痛常用劑量
非消化道給藥
- 體重高於50公斤:每6小時靜脈注射1000毫克;或每4小時靜脈注射650毫克。
- 單次最高劑量:1000毫克。
- 最低間隔時間:4小時。
- 最高劑量:24小時內4000毫克。
- 體重低於50公斤:每6小時1劑,每公斤的體重換算15毫克;或每4小時1劑,每公斤的體重換算12.5毫克。
- 單次最高劑量:每公斤15毫克。
- 最低間隔時間:4小時。
- 最高劑量:24小時內,每公斤75毫克。
口服
- 速效劑型:每4~6小時1劑,1劑325~1000毫克
- 單次最高劑量:1000毫克。
- 最低間隔時間:4小時。
- 最高劑量:24小時內4000毫克。
- 緩釋劑型:每8小時1劑,1劑1300毫克
直腸給藥(Rectal)
- 每4~6小時650毫克。
- 最高劑量: 24小時內3900毫克。
兒童劑量
兒科發燒常用劑量
非消化道給藥
2~12歲
- 每6小時1劑,每公斤的體重換算15毫克;或每4小時1劑,每公斤的體重換算12.5毫克。
- 單次最高劑量: 每公斤15毫克,總量不超過750毫克。
- 最低間隔時間: 4小時。
- 最高劑量: 24小時內,每公斤75毫克,總量不超過3750毫克。
13歲以上
- 體重低於50公斤:每6小時1劑,每公斤的體重換算15毫克;或每4小時1劑,每公斤的體重換算12.5毫克。
- 單次最高劑量: 每公斤15毫克。
- 最低間隔時間: 4小時。
- 最高劑量: 24小時內,每公斤75毫克。
口服
依照需求,每4~6小時1劑,1劑10~15毫克,24小時內最多給予5劑。或者,先使用體重計算,在依照年齡區分:
- 7~5.3公斤(0~3個月): 每4小時給1劑,1劑40毫克,24小時內最多給予5劑。
- 4~8.1公斤(4~11個月): 每4小時給1劑,1劑80毫克,24小時內最多給予5劑。
- 2~10.8公斤(12~23個月): 每4小時給1劑,1劑120毫克,24小時內最多給予5劑。
- 9~16.3公斤(2~3個月): 每4小時給1劑,1劑160毫克,24小時內最多給予5劑。
- 4~21.7公斤(4~5個月) :每4小時給1劑,1劑240毫克,24小時內最多給予5劑。
- 8~27.2公斤(6~8個月): 每4小時給1劑,1劑320毫克,24小時內最多給予5劑。
- 3~32.6公斤(9~10個月): 每4小時給1劑,1劑400毫克,24小時內最多給予5劑。
- 7~43.2公斤(11~12個月): 每4小時給1劑,1劑480毫克,24小時內最多給予5劑。
12歲以上
- 速效劑型:每4~6小時1劑,1劑325~1000毫克
- 單次最高劑量:1000毫克。
- 最低間隔時間:4小時。
- 最高劑量:24小時內4000毫克。
- 緩釋劑型:每8小時1劑,1劑1300毫克
- 最高劑量:24小時內3900毫克。
直腸給藥
- 6~11個月:每4~6小時1劑,1劑80毫克,24小時內最多給予4劑。
- 12~36個月:每4~6小時1劑,1劑80毫克,24小時內最多給予5劑。
- 3~6歲:每4~6小時1劑,1劑120毫克,24小時內最多給予5劑。
- 6~12歲:每4~6小時1劑,1劑 325毫克,24小時內最多給予5劑。
- 大於12歲:每4~6小時1劑,1劑 650毫克,24小時內最多給予6劑。
兒童疼痛常用劑量
非消化道給藥
2~12歲
- 每6小時1劑,每公斤的體重換算15毫克;或每4小時1劑,每公斤的體重換算12.5毫克。
- 單次最高劑量:每公斤15毫克,總量不超過750毫克。
- 最低間隔時間:4小時。
- 最高劑量:24小時內,每公斤75毫克,總量不超過3750毫克。
13歲以上
- 體重低於50公斤:每6小時1劑,每公斤的體重換算15毫克;或每4小時1劑,每公斤的體重換算12.5毫克。
- 單次最高劑量:每公斤15毫克。
- 最低間隔時間:4小時。
- 最高劑量:24小時內,每公斤75毫克。
口服
依照需求,每4~6小時1劑,1劑10~15毫克,24小時內最多給予5劑。或者,先使用體重計算,在依照年齡區分:
- 7~5.3公斤(0~3個月): 每4小時給1劑,1劑40毫克,24小時內最多給予5劑。
- 4~8.1公斤(4~11個月):每4小時給1劑,1劑80毫克,24小時內最多給予5劑。
- 2~10.8公斤(12~23個月):每4小時給1劑,1劑120毫克,24小時內最多給予5劑。
- 9~16.3公斤(2~3個月): 每4小時給1劑,1劑160毫克,24小時內最多給予5劑。
- 4~21.7公斤(4~5個月): 每4小時給1劑,1劑240毫克,24小時內最多給予5劑。
- 8~27.2公斤(6~8個月): 每4小時給1劑,1劑320毫克,24小時內最多給予5劑。
- 3~32.6公斤(9~10個月): 每4小時給1劑,1劑400毫克,24小時內最多給予5劑。
- 7~43.2公斤(11~12個月):每4小時給1劑,1劑480毫克,24小時內最多給予5劑。
12歲以上
- 速效劑型:每4~6小時1劑,1劑325~1000毫克
- 單次最高劑量:1000毫克。
- 最低間隔時間:4小時。
- 最高劑量:24小時內4000毫克。
- 緩釋劑型:每8小時1劑,1劑1300毫克
直腸給藥
- 6~11個月:每4~6小時1劑,1劑80毫克,24小時內最多給予4劑。
- 12~36個月:每4~6小時1劑,1劑80毫克,24小時內最多給予5劑。
- 3~6歲:每4~6小時1劑,1劑120毫克,24小時內最多給予5劑。
- 6~12歲:每4~6小時1劑,1劑 325毫克,24小時內最多給予5劑。
- 大於12歲:每4~6小時1劑,1劑 650毫克,24小時內最多給予6劑。
乙醯胺酚的藥物形式
- 錠劑
服用過量或有突發狀況
若服用過量或有突發裝況,請立即撥打119或就近急診。
錯過用藥時間
若您忘記服藥,應立刻補充服藥,但若已快到下次服藥時間,就不應該補服,而應繼續按照規定的時間服藥,請勿同時服用2次的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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