呋塞米的基本概念
呋塞米可用於減少心臟衰竭、高血鈣症、肝臟或腎臟疾病導致的水腫,並可以減輕呼吸短促,手臂、腿部和腹部腫脹等症狀。呋塞米也可以用於治療高血壓(Hypertension),降低血壓有助於預防中風(Stroke)、心臟病發(Heart Disease)和腎臟疾病,除此之外呋塞米是一種利尿劑(Diuretic),可以幫助身體排出過多水份和鹽份。本藥物的其他用途,不在許可的專業標示上,但可能作為處方用途。除非獲得專業醫師許可,否則不應作為以下用途。
如何使用呋塞米
依照醫師指示,呋塞米可以選擇飯前或飯後服用,通常1天1~ 2次。不過應該避免在睡前4小時內服藥以避免夜間頻尿。本藥的劑量會根據您的疾病狀況、年齡、和治療反應而有所不同。兒童劑量也會根據體重而定。為了減少副作用的風險,成人的起始劑量一般來說較低,不過仍勿任意增加劑量或服藥次數。即使感到病情好轉,仍應繼續服藥。
大部分的高血壓患者服藥後並不會感到不適,不過若您正在服用硫糖鋁、消膽胺和考來替泊這些藥物,請和呋塞米的服藥時間間隔至少2小時,因為這些藥物會降低身體吸收呋塞米能力。若您的情況沒有改善,甚至惡化(例如:血壓值居高不下),請盡快告訴您的醫師。
如何保存呋塞米
呋塞米最好儲存於室溫、乾燥、避光處。為了防止藥物損壞,不可將藥物置於浴室或冰箱。不同牌子的呋塞米可能會有不同的儲存方式,因此請務必詳閱藥物說明書以了解如何儲存。而為了安全起見,請將藥物放於兒童、寵物無法觸及之處。除非醫師或藥師有指示,否則不可將呋塞米沖入馬桶或是倒入洗手台。
呋塞米的注意事項與使用禁忌
服用呋塞米前,如果您有以下症狀,請先告訴您的醫師和藥師:
- 對呋塞米、磺胺類藥物或其他藥物過敏
- 正在服用高血壓藥物、阿斯匹靈(Aspirin)、皮質類固醇、地高辛(Lanoxin)、吲哚美辛(Indocin)、鋰(Eskalith, Lithobid)、糖尿病藥物、丙磺舒(Benemid)和維生素的處方和非處方藥物。
- 若您正在服用消膽胺或考來替泊,請在服用呋塞米至1小時後服用。
- 患有糖尿病、痛風、腎臟或肝臟疾病。
- 告知醫師您是否懷孕、計劃懷孕或正值哺乳期。服用本藥物時請勿哺乳;而且若您在服用本藥物期間懷孕,請立即打給醫師。
- 您正計畫要動手術 (包括牙科手術),請告知您的醫師或牙醫您正在服用呋塞米。
- 避免不必要或長時間的日照,因為服用呋塞米會導致皮膚對陽光敏感;如果有曝曬到陽光的機會,請穿著防曬衣物、太陽眼鏡並塗抹防曬乳。
在懷孕或哺乳時使用呋塞米是否安全
目前尚未有充足的研究顯示呋塞米對孕婦或哺乳中的媽媽具有風險,不過在用藥前請先諮詢醫師,以衡量藥物可能帶來的療效和風險。根據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的懐孕用藥分級制度,此藥品的分級是 C
- A級:無風險
- B級:輕度風險
- C級:中度風險
- D級:高度風險
- X級:絕對禁止
- N級:未知
使用呋塞米的潛在副作用
若您有以下過敏反應,如花粉熱(Pollinosis)、呼吸困難,臉部、唇部、舌頭或喉嚨腫脹,應立即尋求醫療協助。如果您有下列的嚴重副作用情況,請馬上停藥並且馬上與您的醫師連絡:
- 耳鳴、聽力喪失
- 瘙癢、食慾不振、尿色深、黏土色大便、黃疸(皮膚或眼睛發黃)
- 上腹部劇烈疼痛蔓延至背部、噁心和嘔吐
- 體重減輕、身體疼痛、麻木
- 腫脹、體重迅速增加、減少排尿或不排尿
- 胸痛、咳嗽惡化,伴隨發熱、呼吸困難
- 皮膚蒼白、瘀傷、異常出血、頭暈、心率加快、注意力不集中
- 低鉀(意識混亂、心率不整、腿部不適、肌肉無力或跛行感)
- 低鈣(口腔周圍刺痛、肌肉緊張或收縮、過度反應)
- 頭痛、重心不穩、呼吸淺弱
- 嚴重的皮膚反應,例如:發燒、喉嚨痛、面部或舌頭腫脹、眼睛灼熱、皮膚疼痛、紅色或紫色的皮疹(特別是在臉部或上半身)、水泡和脫皮。
輕微的副作用包括:
- 腹瀉、便祕、胃痛
- 頭暈、暈眩感
- 輕度瘙癢或紅疹
副作用並不是每個人都會發生的,以上所列不包含所有可能的副作用,若有任何疑慮,請詢問醫師或藥師。
使用呋塞米的潛在交互作用
哪些藥物與呋塞米有潛在交互作用
呋塞米可能會影響到其他藥物並且增加副作用的風險。為了避免藥物交互作用,患者應列出一份清單,詳細記載正在服用的藥物,包括處方藥、非處方藥、草藥…等,然後告知醫師與藥師。為了安全,在沒有醫師的同意下,不可擅自用藥、停藥或改變服藥劑量。若您要服用硫糖鋁藥物(Carafate),請與呋塞米的服用時間間隔至少2小時。如果您正在服用其他處方藥物,請先告知您的醫師或藥師,特別是:
- 順鉑 (Platinol)
- 環孢菌素 (Neoral, Gengraf, Sandimmune)
- 乙基丙烯酸 (Edecrin)
- 鋰鹽 (Eskalith, Lithobid)
- 甲氨蝶呤 (Rheumatrex, Trexall)
- 苯妥英 (Dilantin)
- 抗生素如阿米卡星 (Amikin)、頭孢地尼 (Omnicef)、頭孢丙烯 (Cefzil)、頭孢呋辛 (Ceftin)、頭孢氨芐 (Keflex)、慶大霉素 (Garamycin)、卡那黴素 (Kantrex)、新黴素 (Mycifradin, Neo Fradin, Neo Tab)、鏈黴素、妥布黴素 (Nebcin, Tobi)
- 心臟或血壓藥物如胺碘酮 (Cordarone, Pacerone)、貝那普利 (Lotensin)、坎地沙坦 (Atacand)、依普羅沙坦 (Teveten)、依那普利 (Vasotec)、厄貝沙坦 (Avapro, Avalide)、賴諾普利 (Prinivil, Zestril)、氯沙坦 (Cozaar, Hyzaar)、奧美沙坦 (Benicar)、喹那普利 (Accupril)、雷米普利 (Altace)、替米沙坦 (Micardis)、纈沙坦 (Diovan)等
- 瀉藥 (Metamucil, Magnesia Milk, Colace, Dulcolax, Epsom鹽、番瀉葉等)
- 水楊酸鹽 (如Aspirin、 Disalcid、 Doan’s Pills、 Dolobid、 Salflex、Tricosal等)
- 類固醇(培尼皮質醇等)
以上所列的藥物不包含所有可能與呋塞米產生交互作用的藥物,在使用本藥之前,如果你正在服用任何處方籤藥物、非處方籤藥物和草藥請先告知您的醫師。
食物或酒精會對呋塞米產生交互作用嗎
食物、酒精有可能和呋塞米產生交互作用,進而改變本藥物的療效並且增加副作用的風險,因此在服藥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什麼食物和酒精會影響療效。
什麼樣的身體狀況會和呋塞米產生交互作用
呋塞米可能會因為不同的身體狀況而受影響,嚴重時可能導致身體狀況變糟或改變藥物的作用,因此在服用前請務必讓醫師或藥師了解您的身體狀況,特別是下列症狀:
- 對磺胺類藥物過敏,例如:磺胺甲噁唑(Azulfidine®),柳氮磺胺吡啶 (Bactrim®)、磺胺異噁唑(Gantrisin®/Septra®)
- 貧血
- 膀胱排尿問題
- 脫水
- 糖尿病
- 痛風
- 聽力問題
- 高尿酸症 (血液中的尿酸濃度高)
- 低血鈣症 (血液中的鈣含量低)
- 次氯酸鹽鹼中毒 (血液中的氯含量低)
- 低血鉀症 (血液中鉀含量低)
- 低血鎂症 (血液中鎂含量低)
- 低血鈉症 (血液中鈉含量低)
- 低血壓
- 高血壓
- 嚴重肝臟疾病 (如:肝硬化)
- 系統性紅斑狼瘡
- 耳鳴
- 排尿困難 (由膀胱排空障礙,前列腺肥大,尿道狹窄引起);這些情況可能會惡化
- 無尿 (不能排尿)
- 腎臟問題的低蛋白症 (血液中的蛋白質太低)
- 顯影劑導致的腎病變;可能導致副作用惡化
- 嚴重腎病 ;因為身體代謝藥物速度較慢,可能會增加藥物效果。
呋塞米的建議用量
以下資訊不代表醫療意見,服藥前請詢問您的醫師或藥師。
成人用量
腹水症狀患者的成人用量
- 起始劑量:每劑量口服20~80毫克。
- 維持劑量:每6~8小時以20~40mg /劑的增量達到期望效果。用藥頻率通常為每天1~2次,每日最大劑量為600mg。
- 靜脈/肌肉注射:在1~2分鐘內給予一次劑量10~20毫克;若藥效不理想,可在2小時內給予與初始劑量相似的重複劑量。重複用藥後,若在2小時內藥效仍然不理想,最後一次靜脈注射劑量可增加20至40毫克,直至有效利尿。不過,單次劑量需要超過200毫克的情況很少見。
- 持續靜脈輸液(吊點滴):0.1mg / kg作為初始單次輸注劑量,以0.1mg / kg /小時每2小時加倍至最大0.4mg / kg /小時。
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
- 起始劑量:每劑量口服20~80毫克。
- 維持劑量:每6~8小時以20~40mg /劑的增量達到期望效果。用藥頻率通常為每天1~2次,每日最大劑量為600mg。
- 靜脈/肌肉注射:在1~2分鐘內給予一次劑量10至20毫克。若藥效不理想,可在2小時內給予與初始劑量相似的重複劑量。重複用藥後,若在2小時內藥效仍然不理想,最後一次靜脈注射劑量可增加20~40毫克,直至有效利尿。不過,單次劑量需要超過200毫克的情況很少見。
- 持續靜脈輸液(吊點滴):0.1mg/kg作為初始單次輸注劑量,以0.1mg/kg小時每2小時加倍至最大0.4mg/kg/小時。
水腫患者一般成人用量
- 起始劑量:每劑量口服20~80毫克。
- 維持劑量:每6~8小時以20~40mg /劑的增量達到期望效果。用藥頻率通常為每天1~2次,每日最大劑量為600mg。
- 靜脈/肌肉注射:在1~2分鐘內給予一次劑量10~20毫克。若藥效不理想,可在2小時內給予與初始劑量相似的重複劑量。重複給藥後,若在2小時內藥效仍然不理想,最後一次靜脈注射劑量可增加20~40毫克,直至有效利尿。不過,單次劑量需要超過200毫克的情況很少見。
- 持續靜脈輸液(吊點滴):0.1mg/kg作為初始單次輸注劑量,以0.1mg/kg/小時每2小時加倍至最大0.4mg/kg/小時。
高血壓患者一般成人用量
- 起始劑量: 每劑量口服20~80毫克。
- 維持劑量:每6~8小時以20~40mg /劑的增量達到期望效果。用藥頻率通常為每天1~2次,每日最大劑量為600mg。
- 靜脈/肌肉注射:在1~2分鐘內給予一次劑量10~20毫克。若藥效不理想,可在2小時內給予與初始劑量相似的重複劑量。重複給藥後,若在2小時內藥效仍然不理想,最後一次靜脈注射劑量可增加20~40毫克,直至有效利尿。不過,單次劑量需要超過200毫克的情況很少見。
- 持續靜脈輸液(吊點滴):0.1mg/kg作為初始單次輸注劑量,以0.1mg/kg/小時每2小時加倍至最大0.4mg/kg/小時。
非阻塞性少尿患者一般成人用量
- 起始劑量:每劑量口服20~80毫克。
- 維持劑量:每6~8小時以20~40mg /劑的增量達到期望效果。用藥頻率通常為每天1~2次,每日最大劑量為600mg。
- 靜脈/肌肉注射:在1至2分鐘內給予一次劑量10~20毫克。若藥效不理想,可在2小時內給予與初始劑量相似的重複劑量。重複給藥後,若在2小時內反應藥效不理想,最後一次靜脈注射劑量可增加20~40毫克,直至有效利尿。不過,單次劑量需要超過200毫克的情況很少見。
- 持續靜脈輸液(吊點滴):0.1mg/kg作為初始單次輸注劑量,以0.1mg/kg/小時每2小時加倍至最大0.4mg/kg/小時。
肺水腫患者一般成人用量
- 起始劑量:每劑量口服20~80毫克。
- 維持劑量:每6~8小時以20~40mg /劑的增量達到期望效果。用藥頻率通常為每天1~2次,每日最大劑量為600mg。
- 靜脈/肌肉注射:在1~2分鐘內給予一次劑量10~20毫克。若藥效不理想,可在2小時內給予與初始劑量相似的重複劑量。重複給藥後,若在2小時內藥效仍然不理想,最後一次靜脈注射劑量可增加20~40毫克,直至有效利尿。不過,單次劑量需要超過200毫克的情況很少見。
- 持續靜脈輸液(吊點滴):0.1mg/kg作為初始單次輸注劑量,以0.1mg/kg/小時每2小時加倍至最大0.4mg/kg/小時。
腎衰竭患者一般成人用量
- 起始劑量:每劑量口服20~80毫克。
- 維持劑量:每6~8小時以20~40mg /劑的增量達到期望效果。用藥頻率通常為每天1~2次,每日最大劑量為600mg。
- 靜脈/肌肉注射:在1~2分鐘內給予一次劑量10~20毫克。若藥效不理想,可在2小時內給予與初始劑量相似的重複劑量。重複給藥後,若在2小時內藥效仍然不理想,最後一次靜脈注射劑量可增加20~40毫克,直至有效利尿。不過,單次劑量需要超過200毫克的情況很少見。
- 持續靜脈輸液(吊點滴):0.1mg/kg作為初始單次輸注劑量,以0.1mg/kg/小時每2小時加倍至最大0.4mg/kg/小時。
腎臟移植患者一般成人用量
- 起始劑量:每劑量口服20~80毫克。
- 維持劑量:每6至8小時以20至40mg /劑的增量達到期望效果。用藥頻率通常為每天一次或兩次,每日最大劑量為600mg。
- 靜脈/肌肉注射:在1至2分鐘內給予一次劑量10~20毫克。若藥效不理想,可在2小時內給予與初始劑量相似的重複劑量。重複給藥後,若在2小時內藥效仍然不理想,最後一次靜脈注射劑量可增加20~40毫克,直至有效利尿。不過,單次劑量需要超過200毫克的情況很少見。
- 持續靜脈輸液(吊點滴):0.1mg/kg作為初始單次輸注劑量,以0.1mg/kg/小時每2小時加倍至最大0.4mg/kg/小時。
少尿患者一般成人用量
- 起始劑量:每劑量口服20~80毫克。
- 維持劑量:每6~8小時以20至40mg /劑的增量達到期望效果。用藥頻率通常為每天1~2次,每日最大劑量為600mg。
- 靜脈/肌肉注射:在1至2分鐘內給予一次劑量10~20毫克。若藥效不理想,可在2小時內給予與初始劑量相似的重複劑量。重複給藥後,若在2小時內藥效仍然不理想,最後一次靜脈注射劑量可增加20~40毫克,直至有效利尿。不過,單次劑量需要超過200毫克的情況很少見。
- 持續靜脈輸液(吊點滴):0.1mg/kg作為初始單次輸注劑量,以0.1mg/kg/小時每2小時加倍至最大0.4mg/kg/小時。
高鈣血症患者一般成人用量
- 口服:每日4次,每次10~40毫克。
- 靜脈注射:在1~2分鐘內每1~2小時給予20~100毫克。
兒童用量
水腫患者的一般兒童用量
新生兒:
- 口服:生物利用度約為20%;已經使用1mg/kg,1~2次/天的劑量
- 肌肉注射或靜脈注射:注意:體外膜氧合(ECMO)迴路內的顯著吸收;避免直接進入體內循環;因為使用高劑量後可能需要足夠的時間排尿。
妊娠年齡小於31週
- 每24小時施予劑量1mg/kg;當劑量大於2mg/kg或劑量為1mg/kg時,相較於每24小時給藥,可以頻繁用藥會累積毒性並且增加風險。
妊娠年齡大於或等於31週
- 每12至24小時施予劑量1至2mg/kg。
- 靜脈注射:每小時施打劑量 0.2mg/kg,並在每12至24小時增加0.1mg/kg 直到每小時注射0.4mg/kg。
肺水腫:吸入劑量 1~2 mg/kg,以每單位2 mL 以生理食鹽水稀釋
嬰兒和兒童:
- 口服:每日2次,每次2毫克;如果無效,可以每6至8小時增加劑量 1~2毫克/千克,不超過6毫克/千克;在大多數情況下,個別劑量或每天一次或兩次的給藥頻率不需超過4 mg/kg。
- 肌肉注射或靜脈注射:每6至12小時1至2mg / kg /劑
- 持續靜脈輸液(吊點滴):0.05毫克/千克/小時;滴定劑量以達到臨床效果
呋塞米的藥物形式
呋塞米有以下幾種劑型:
- 溶液,注射:10 mg / mL (2 mL, 4 mL, 10 mL)
- 溶液,注射(無防腐劑) 10 mg / mL (10 mL)
- 溶液,口服:8 mg / mL (5 mL, 500 mL),10 mg / mL (60 mL, 120 mL)
- 片劑,口服:20毫克,40毫克,80毫克
服用過量或有突發狀況
若服用過量或有突發狀況,請立即撥打119或就近急診。
錯過服藥時間
若您忘記服藥,應立刻補充服藥,但若已快到下次服藥時間,就不應該補服,而應繼續按照規定的時間服藥,請勿同時服用兩次的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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